為全面提升全省量值溯源能力,保證量值傳遞準確可靠,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堅持把計量標準建設作為提升量值傳遞溯源能力的重要基礎,結合區域發展特色,加強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領域,壓實層級責任,積極推動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新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222項,全省量值傳遞溯源體系不斷完善。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把提升量值溯源能力作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工作,以《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為引領,以《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為抓手,圍繞《地方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用于強制檢定工作器具)建設指導性目錄(試行)》(國市監計量發〔2022〕86號),結合實際,統籌謀劃,制定《青海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指導目錄》,明確層級任務。根據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少、能力不足的現狀,廣泛宣傳,深入發動,動員有能力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法定計量授權機構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緊貼全省強制檢定計量需求,加快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針對個別市州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裝置建設發展不平衡等短板問題,印發加強非自動衡器計量標準建設等通知,壓實層級責任,督促各地按照市州級推進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裝置建設的具體任務,積極主動爭取經費,依托本地區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計量檢定項目擴項,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社會公用計量標準732項,逐步形成全省層次分明、鏈條清晰的計量溯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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