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征集2026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各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各國家專業計量站、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
根據《計量比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開展2026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圍
征集范圍為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含大區計量比對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的主導實驗室需為獨立法人,相關國家計量基準、計量標準或標準物質等符合計量比對要求,傳遞標準(樣品)或參考值需溯源至國家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國家一級標準物質,或其他國際互認的校準與測量能力。
(二)項目應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實施周期不超過18個月。5年內已開展的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不得申請。
(三)項目分為A類和B類。A類項目由市場監管總局經費部分支持,聚焦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等重點領域,相關計量技術機構必須參加且免費。B類項目經費由主導實驗室自籌,可邀請相關機構自愿參加,參比實驗室數量不少于10家。
三、申報要求
相關單位可結合自身實際自愿申報。主導實驗室可通過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國家專業計量站、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推薦申報,也可由本單位直接申報。大區計量比對項目由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直接申報。申報單位需填寫申報書和匯總表(見附件1、附件2),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麥子店街22號中國計量協會,電子版發送至cma_luo@163.com。
聯系人: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楊 政 010—82260125
中國計量協會 羅新元 010—59196585
附件:1. 2026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申報書
2. 2026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申報匯總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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