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批準并正式發布了《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認可方案》(CNAS-CL01-S01:2023)(以下簡稱認可方案),并就修訂內容進行對照說明。新版文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發布文件在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計量院”)官方網站同步更新。
基于中國計量院在國家量值溯源體系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本次修訂充分采納了《CIPM和ILAC對于國家計量院校準和測量能力認可的聯合聲明》(2020)、APMP的最新導則要求、ISO/IEC17011:2017《合格評定認可機構通用要求》,以及國際計量局(BIPM)、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2018年共同發布的《BIPM、OIML、ILAC、ISO關于計量溯源性的聯合聲明》等最新的國際文件要求,旨在確保CNAS與亞太計量合作組織(APMP)聯合評審過程和能力表達能夠同時符合國際國內的要求。
認可方案中對中國計量院的認可周期、評審模式、能力表達等要求進一步細化和規范描述,在維持認可周期5年不變的前提下,對定期監督周期、監督方式等按照CNAS認可政策進行調整;對校準能力進行分類,納入CIPM MRA框架下的校準和測量能力(CMC)依然采用由中國計量院識別、建立和更新開展校準的測量設備/校準項目清單的方式,并將清單在官方網站公布。
鑒于中國計量院現有認可領域和國際評審需求,認可方案中不再包含對標準物質生產者和醫學參考測量實驗室的評審和監督要求。
新發布的認可方案充分考慮了計量和認可的國際政策要求,描述更為嚴謹、規范,為聯合評審的高效、順暢實施提供了保證。認可方案的修訂更新,對我國校準和測量能力的國際互認有著重要作用,有助于強化國內檢驗檢測、認證認可領域的計量溯源性要求,是國家質量基礎設施中計量和認可協同作用、相互支撐的重要體現。(文:王春艷、顧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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