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管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計量院、省計量中心:
根據2023年度省局雙隨機抽查計劃安排,為進一步加強計量標準監督管理,督促落實獲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單位的主體責任,提高計量標準器具核準工作的質量和有效性,持續保持獲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提升量值傳遞的有效性,省局定于2023年6月至9月份組織開展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標準考核辦法》《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等計量技術規范。
二、檢查對象
省局依托“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按3%的比例從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計量標準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及證書,本次檢查的重點是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醫療衛生等方面的計量標準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以外建標單位建立的計量標準,本年度內只抽查1次。
三、檢查內容
抽查獲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單位(以下稱建標單位)對計量標準的保存、使用、維護及管理情況。重點檢查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有效期內的計量標準是否持續滿足計量標準的考核要求,包括是否進行重復性試驗及穩定性考核等工作,是否動態更新計量標準文件集,計量標準的溯源性是否持續符合要求,計量檢定或校準人員的配備和能力是否持續符合要求,計量標準的更換、封存與注銷等是否履行了相關手續等內容。
四、組織實施方法
(一)省局委托省計量中心牽頭組織省級監督檢查工作。主要負責制定計量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方案,明確抽查事項;建立省級計量標準檢查人員和計量標準數據庫,確定現場檢查人員;協調組織現場檢查和結論判定;總結監督檢查工作情況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局隨機派出執法人員協助省檢查組現場執法檢查,協調當地檢查和實施后處理事宜。
(二)縣、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所批準的計量標準開展隨機抽查,可結合當地實際,參照省局組織方式,依據《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計量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指南(試行)的通知》(冀市監函〔2023〕118號)要求組織實施。
五、階段劃分
省級組織的監督檢查分2個階段實施。
(一)自查階段(6月30日前)。各建標單位對照市場監管總局《計量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細則》進行自查,對自查問題進行整改,對自查整體情況進行梳理總結并保存備查。
(二)現場檢查階段(9月20日前)。由各檢查組對抽查對象進行現場檢查,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計量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細則》進行結論判定。
六、有關要求
(一)強化依法行政的執行力。堅持依法依規、公開透明、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監督檢查人員要嚴格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加強與被檢查單位溝通協調。嚴格依據細則評判結果,相關單位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加強隨機抽查與執法辦案的工作銜接,通過抽查及時發現違法行為線索,提高轉案率。
(二)堅持監管和服務并重。計量標準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工作應堅持寓監管于服務。要密切關注建標單位計量標準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督促建標單位進一步規范計量標準管理,強化內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
(三)注重協作配合。省計量中心、各市市場監督管理職能部門、各技術輔助人員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調,確保檢查成效。因監督檢查需要隨機抽取的計量標準考評員,請各單位合理安排,按需派出。
(四)及時總結公開結果。檢查結束后,省計量中心務于9月25日前完成現場檢查工作并將檢查總結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檢查的基本情況、發現的問題、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議等)和監督檢查工作表(總表)等報省局計量處。9月30日前公開檢查結果。
縣、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計量標準隨機抽查,按照誰檢查誰公開的要求,及時公開檢查結果信息。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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