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境新聞網報道,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日前宣布,按照歐盟新規定的分類辦法,該機構已經收到逾三百萬種化學品的信息。新的分類方法將確定某種化學品是否對人體健康或者環境具有危害性,進而決定在勞動者以及消費者所使用化學品的標識上提供何種信息。
這些分類數據將幫助該局建立起歐洲第一份有害化學品清單以及與之相符的分類體系,并在今年晚些時候將其發布。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安東尼奧?塔亞尼(Antonio Tajani)同時也是歐盟負責工業與企業的專員,他說:“歐盟歷史上第一份涵蓋所有危險化學品清單的出爐將確保包括小業主在內的所有公司、消費者在安全使用化學品的同時獲得必要的信息。”他還說,新規定“還將提高歐洲化學工業的可持續性以及競爭能力”。
歐盟環境專員亞內茲?波托奇尼克(Janez Potocnik)說:“危險化學品清單以及相應分類能夠改善所有接觸化學品人員的安全條件,同時能夠使得下游產品使用者和消費者按其所需選擇更小危害的化學品。”
這項新規定包含在《歐盟化學品分類、標識與包裝規程》(EU Regulation on 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Packaging of chemicals)之內,該規定使得歐盟的分類體系與聯合國的全球協調體系相配合,可以確保同樣危害的化學品能夠在全球范圍內以一致的方式加以描述和標識。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此前要求所有從事生產和進口危險化學品的公司都要在2010年12月1日前完成分類工作并向該管理局報告。最后,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共收到3,114,835份。通過數量最多的歐盟國家是德國,超過80萬份,英國提交了逾50萬份,法國則接近30萬份,超過6600家公司至少報告了一種化學品。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首席執行官格爾特?丹塞特(Geert Dancet)說:“這對于作為國際化學品年的新一年來說是一個完美的開端,分類標識清單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公開發布,通過就每天歐盟市場上出現的所有危險化學品提供有關最新信息,化學品的使用危險性將會顯著降低。”
按照規定,凡是在2010年12月1日及以后進入歐盟市場的危險化學品,以及按要求在2013年或者2018年的截止期限前提交注冊的化學品,生產商或者進口商必須在其第一次進入歐盟市場后一個月之內向管理局申報。相關企業有責任與化學品分類體系保持一致。
不過對于具有嚴重危害的化學品,例如有可能導致癌癥、遺傳突變或者具有毒性復制能力的化學品,歐盟27個成員國政府以及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將披露所有相關信息,歐盟委員會也將通過立法方式強制將之納入協調分類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