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西哥公布了關于電器和設備待機的新能效標準(NOM-32-ENER-2013),規定了墨西哥市場上具有待機功能的電器及設備的最大功率和能效標簽信息要求,以滿足此類產品的節能能效要求,標準將分別于今年9月和11月生效。對于生效之日前已經在墨西哥市場上銷售的產品可以免于該標準的強制規定,但是商店必須提供有效證明,以便主管當局抽查。
根據新能效標準要求,待機功耗必須標識在銘牌上,銘牌必須使用西班牙語,并且必須注明“此銘牌在該產品達到最終消費者之前不得從此產品上移除”。
該標準適用范圍較廣,涵蓋了墨西哥市場上銷售的單相電壓為100-277V,頻率為50/60Hz的產品。目前,寧波地區企業出口的眾多具有待機功能的電器都被涵蓋在內,包括數字電視適配器、電視機頂盒、打印機等影像設備、微波爐、家庭影院設備以及公眾使用最多的液晶顯示器、LED電視機等。電器的待機功能雖然給人們帶來了方便,但是在待機狀態下仍有能耗產生,日積月累之下也會產生巨大的能源浪費。專家表示,墨西哥有關熱效、能效的標準呈現多而密集的趨勢,且都是強制性國家NOM標準。而墨西哥是甬城主要的機電產品出口新興國家之一,據統計,每年出口到墨西哥的電子、電氣及家電產品都達1億美元。因此提醒相關出口企業,受規管產品都必須經過墨西哥官方認可的檢測機構的檢測,并獲得認證,在加貼相應能效標簽后方可出口。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實驗室或發證機構獲得此標簽的資質,相關檢測機構可抓住該契機,在提升對標準的了解和硬件實力的基礎上與墨方積極溝通,獲得認證授權資質,為企業出口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