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規范我市涉疫物資市場秩序,近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全面加強涉疫物資市場秩序和產品質量監管執法工作的緊急通知》,以抗原檢測試劑,連花清瘟膠囊、布洛芬等涉疫醫療藥品,N95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等三類涉疫物資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有力服務和保障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大局。
據悉,市市場監管局以涉疫物資生產批發企業、原輔材料生產經營單位、藥店、診所、網絡平臺等為重點檢查對象,加強對生產、批發、零售各環節的全覆蓋檢查、全鏈條執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散布虛假信息、仿冒混淆、商業詆毀、質量違法等各類違法行為。
其中價格違法方面,主要檢查經營者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高涉疫物資或原輔材料價格;是否存在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提高涉疫物資或原輔材料價格;是否存在雖未提高涉疫物資或原輔材料銷售價格,但大幅提高運輸配送費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費用;是否存在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價格,或者成本雖有增加但商品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是否存在囤積居奇,導致涉疫物資供不應求出現價格大幅度上漲;是否存在串通涉疫物資價格的違法行為。
不正當競爭方面,主要檢查經營者是否對商品性能、功效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是否通過組織虛假交易、虛假排名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是否擅自使用與他人知名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名稱字號等相同或近似的商業標識,誤導消費者,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否編造、傳播或者指使他人編造、傳播虛假或引人誤解的信息,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產品質量等違法方面,主要檢查醫療器械注冊人和生產企業是否建立并執行產品上市放行規程,并對醫療器械生產過程記錄和質量檢驗結果進行審核,是否隨意變更、增加生產地址,是否按照《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編制說明書和標簽。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是否存在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是否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文件醫療器械,是否建立全過程質量管理制度等。網絡銷售經營者是否存在不按規定在顯著位置展示許可證件、有關資質的;是否違反《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從事藥品網絡銷售。是否存在制售假劣藥品,假冒藥品、過期失效藥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藥品等。
目前,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已迅速行動,抽調精兵強將,深入實地開展排查檢查,利用技術手段加強價格監測和數據分析,暢通渠道積極受理和處置涉疫物資相關投訴舉報。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主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切實維護我市涉疫物資良好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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