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嚴禁經營者在提供商品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度,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費用而不提供或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服務等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18日,大連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警示函。具體內容如下——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商品交易經營者誠信經營意識,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嚴禁經營者在提供商品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度,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等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不斷培樹誠實守信的經營良好風尚,現就全面履行經營義務警示如下: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均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共同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貿易結算用電子秤等衡器使用者要配備和使用符合所銷售商品貿易計量要求的計量器具,并定期檢定;不得使用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計量器具;不得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和偽造數據。
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
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條件;不得在銷售的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使商品數量、重量短缺;妥善處理好消費者合理合法訴求,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履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
應當嚴格落實法制計量管理主體責任。對在用的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到其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做好強制檢定工作;在與經營者簽訂的入場經營協議中,明確有關計量活動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應當嚴格落實開辦單位責任,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制度,明確場內業戶誠信經營責任,與場內每名業戶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強化對場內經營者的管理,做好事前教育提醒,加大對計量器具的抽查頻度,經營場所禁止擺放和存放未經檢定的計量器具,如發現不誠信經營行為,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在市場內專門設置曝光臺,利用宣傳板、公示板、電子屏幕、廣播等對投訴處理情況及違法違規受到處罰的經營者詳細信息等予以公示曝光。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對投訴和輿情要處置得當,做到當天聯系、當場處理、及時報告。
大連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開展計量器具作弊消費欺詐綜合治理行動,持續加強執法檢查,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并實施信用懲戒,對情節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請撥打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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