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的《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進一步壓實集貿市場主辦者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者行為,有效打擊利用電子計價秤作弊、缺斤短兩等計量違法行為,近日,蚌埠市市場監管局開展《辦法》的落實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對1家公平秤已損壞,未對市場內電子計價秤登記造冊的市場發出首張集貿市場計量責令改正通知書。
《辦法》著重對集市主辦者和經營者的職責、計量違法行為的處罰等進行了修訂完善。比如,在計量違法行為處理方面,《辦法》規定,集市主辦者應當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集市定量包裝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辦法》還明確規定,集市主辦者發現經營者從事計量違法行為而不制止,或包庇、縱容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辦法》施行前,蚌埠市市場監管局加強法規宣傳,召開蚌埠市集貿市場開辦方落實主體責任集中約談會,印制了一批《辦法》海報和宣傳手冊,張貼在全市各大集貿市場出入口,督促全市所有集貿市場依照《辦法》要求,履行集貿市場主辦方義務,要求經營者不缺斤短兩,誠信守法經營,切實維護集貿市場正常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日,市場監管部門對集貿市場進行現場檢查時,在龍子湖區某市場現場檢查發現3家活禽、水產經營戶使用有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同時發現市場內公平秤已損壞,且主辦方未對市場內電子計價秤登記造冊。”蚌埠市市場監管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執法人員對查獲使用作弊電子計價秤的經營戶立案調查,同時根據《辦法》相關規定,當場對主辦方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接下來,該局將加大集貿市場監督管理力度,對不履行主體義務的集貿市場主辦方依法進行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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