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督促檢驗檢測機構持續保持和提升檢驗檢測技術能力,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實驗室能力驗證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在建材檢測、環境監測兩個重點領域組織開展2022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建材檢測領域能力驗證項目:“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建筑材料燃燒性能測定/氧指數”。
環境監測領域能力驗證項目:“水中砷的測定”“水中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二、參加對象
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且具備本通知能力驗證項目(參數)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參加此次能力驗證活動。
三、能力驗證費用
參加的檢驗檢測機構免交能力驗證費用。
能力驗證費用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籌支付。
四、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及聯系方式
承擔本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的單位是中國國檢測試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如下:
建材檢測領域 吳莎莎 010-51167792、13381283315,
梁慧超 010-51167483、13381289522;
環境監測領域 劉毅強 010-51167792、13331070712,
梁慧超 010-51167483、13381289522。
五、能力驗證活動組織及要求
(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能力驗證活動
1.及時組織北京市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參加本年度能力驗證活動,于本通知印發后10日內將應參加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信息(包括機構名稱、聯系人、電話、機構郵寄地址、參加項目名稱參數、批準的檢測標準名稱及標準號)告知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
2.對具備能力驗證項目檢測能力而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或補測結果仍不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各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依法予以處理。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按要求具體實施能力驗證
1.高度重視此次能力驗證工作,配備足夠的資源,保障能力驗證項目按時可靠實施。
2.遵循方法科學、技術可靠、安排合理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能力驗證實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方案執行到位。
3.負責通知參加能力驗證活動的機構領樣,做好樣品發放工作。
4.負責通知需補測的機構參加補測,以及補測樣品的發放。
5.對能力驗證活動實施過程出現的問題,必要時及時與能力驗證組織部門溝通。
6.確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能力驗證項目及報告編寫等工作。
7.負責發放結果為“滿意”的證書。
(三)參加單位應按要求進行檢測
1.按照項目承擔單位的要求,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驗檢測結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對數據。
2.初測結果不滿意的,按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的時限要求參加補測。
六、能力驗證結果的利用和處理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對能力驗證結果予以利用和處理,匯總并發布本次能力驗證結果。
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參加者,2年內可以免于相關項目的資質認定現場評審。鼓勵其他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及其他方選擇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七、信息報送
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應在規定日期前向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送相關材料:
1.6月20日前報送能力驗證設計方案;
2.6月30日前報送參加機構清單、未按要求參加機構清單、樣品信息;
3.8月31日前報送初測結果;
4.10月30日前報送最終統計數據和評價結果;
5.11月20日前郵寄能力驗證項目總結分析報告和相關技術資料。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認證監督管理處 李欣 010-57520148;郵箱lixin@scjgj.beijing.gov.cn。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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