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計量監督檢測研究院、省計量檢測技術中心,省計量協會、省級授權技術機構:
2019年10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就貫徹落實“規定”和“辦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
“規定”和“辦法”是規范計量檢定人員的管理,提高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保障全國量值傳遞的準確可靠的重要手段和抓手,對廣泛調動計量技術人員履職的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筑牢質量基礎,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分管計量工作的領導要親自負責,計量職能部門要擔負起落實“規定”和“辦法”的主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計劃和措施,明確目標責任,做到任務明晰、計劃周全、措施有力,確保“規定”和“辦法”在全省有序實施。各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依法授權計量檢定機構(以下簡稱技術機構)要嚴格標準,自覺把規定要求執行好,確保人員資質滿足要求。
二、精心部署,有序推進。
一是做好宣傳發動。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規定”和“辦法”的宣傳活動,要積極為計量技術人員參加注冊計量師考試創造條件,鼓勵所在系統計量技術人員參加考試,形成一種學專業、精專業、提素質、強能力的氛圍。二是做好貫徹落實。省、市級技術機構從事計量檢定工作的人員,在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所從事檢定項目的二級以上注冊計量師注冊證;縣、區級技術機構中執行計量檢定任務的專業人員,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所從事檢定項目的二級以上注冊計量師注冊證。自2022年1月1日始凡未取得二級以上注冊計量師注冊證的檢定人員不得開展相應的計量檢定活動。在取證過程中原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員證》和《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明》仍視為有效證件。其他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人員,可根據需要考取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具有相應能力的證明。省局不再發放注冊計量師證書。注冊計量師的注冊申請由技術機構按照《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暫行規定》要求提供相應資料統一申請。三是做好繼續教育。要注重現有注冊計量師的能力提升,加強從事計量檢定任務的計量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計量技術人員綜合業務素質。
三、強化監督,確保落實。
各級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監督、引導所屬技術機構的專業人員取得注冊計量師注冊證,對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注冊工作的單位進行全省通報并抄送當地政府,必要時約談主管領導,以確保注冊計量師制度在我省的貫徹落實。
聯 系 人:孫久海聯系電話:0311-67565159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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