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套污染檢測標準“不合”家具檢測標準急待升級 (2005-09-06)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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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儀器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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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張明介紹,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共接到消費者對家具的投訴594件,比去年同期增長10%,投訴“大戶”為家具散發有害氣體使得室內空氣有害物質(甲醛、TVOC等)含量超標。
針對此問題,大部分企業、行業組織的負責人都表示,目前的《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以下簡稱《家具》)和《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以下簡稱《室內》)之間的“不兼容”是致使此類問題頻頻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
擺了“合格”家具的房子住不了
今年5月初,唐女士購買了某家具廠生產的鞋柜、床頭柜和書桌,買回來后發現味特別大。后經相關結構據《室內》對唐女士房間空氣檢測,發現甲醛含量超標6倍。唐女士開始和廠家交涉,要求退貨。廠家稱,唐女士所購家具都經過了北京市木材家具質量監督檢測站的檢測,甲醛釋放量達標,并有相應的檢測報告。廠家認為,唐女士檢測的是房間的空氣,當然不能以空氣的甲醛含量來衡量木材。廠家表示,家具有點味是難免的。如果唐女士覺不能忍受,公司本著“客戶至上”的原則給予退貨,但會收取相應的包裝費和破損費。
向消協投訴家具污染問題的消費者,遭遇大多和唐女士相仿:家具擺進房子,室內空氣污染嚴重,無法住人;搬出家具,室內污染消失。但家具依照國家強制標準《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卻是合格的,企業也正式依這個標準來“答復”消費者的。
《家具》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曾參與制定《家具》的北京木材家具質檢站站長羅昕表示,《家具》和《室內》兩種標準適用范圍不同,前者所檢對象是家具,后者為整體室內空氣;而且前者為強制性標準,后者為推薦標準,只是鼓勵企業使用。“室內空氣是一個集合體,把室內空氣污染原因全部歸結到家具上是不合理的”,羅昕說。
北京市裝飾協會室內環保委員會秘書長張絲佳則表示,目前的《家具》標準存在缺陷:首先,該標準針對的是家具的材料,而非家具成品,“用一塊板子來說明家具整體合格,不科學”;其次《家具》標準相關條目大多限定的是家具板材的污染物含量,而非釋放量;《家具》只針對甲醛一項,其他的污染并沒有涉及。“從這個角度說,這個標準只對家具企業有效,對于消費者的保護明顯不足”,張絲佳說。
業內呼吁出臺新標準
北京市家具協會副秘書長馬麗英認為,按目前的《家具》標準,大部分企業的家具都是合格的,但消費者投訴依然這么多,這是一個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
“什么樣的家具是好家具?以消費者的居住健康為標準考量過關的家具才是好家具。”張絲佳態度鮮明。張絲佳呼吁業內和相關政府部門盡快制定更人性、更符合消費者利益的新標準。
集美集團董事長趙建國也表示,目前業內要重視標準問題,在探討之后要拿出更好的辦法。北京市場協會家居分會秘書長劉晨認為,目前對于行業來說,《家具》雖然存在缺陷,但其是惟一具有可操作性的標準,如果要出臺新標準,也一定要考慮到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