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電表為公司偷電 “節約經理”被判三年徒刑 (2006-02-08)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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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電線,偷走電量9萬多千瓦時,共計人民幣66152元。徐某的伎倆被電業部門發現,他也因此被市南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
徐某是青島某物業有限公司的經理,去年6月至8月間,徐某私自改裝了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配電室內電表,使小區物業配電室內的總電表走得很慢。兩個月時間里,徐某竊取電量95812千瓦時,導致電業部門損失66152元電費,這些錢全部進入了物業公司的賬戶。
后因徐某積極交納了罰金,并退賠贓款,法院從輕處罰。